最近公积金中心,在公众号上发了一篇文章。主要是通知公积金的线下办理网点地址的调整,以及对网点可办理的业务,进行了一个通告。但是其中,线下网点可办理业务有“个人账户设立”这一项。因此很多人就来问了,离职公积金代缴,是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了吗?
其实不是的,目前个人是无法缴存公积金的。公积金必须是由武汉的单位,帮其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。通告中的“个人账户设立”,是指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服务,其中缴存类的个人账户设立,是指单位为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,并非是灵活就业人员开立公积金账户的手续。根据公积金中心的回复,住建部暂未批复武汉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。所以武汉暂时还没有开通“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”的业务工作。
那离职公积金代缴,个人名义没有办法缴纳。但是可以找一个靠谱的,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来进行代缴哦。这样才能保证公积金的连续缴纳,在有需要用到公积金的时候,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。